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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征後返的增值稅政策

先征後退是指納稅人按稅法規定繳納的稅款經稅務機關征稅入庫,然後由稅務機關或財政部門按規定程序給予部分或全部退稅或返還。退稅和退稅的區別在於,前者由稅務部門退還,後者由財政部門退還。

這些政策是:

1,全額退款;

2.按比例退;

3、特殊前因退路。

第二,分析

為支持核電產業發展,統壹了核電產業稅收政策,設定了75%、70%、55%三檔返還比例。自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核電生產企業生產銷售電力產品,核電機組正式投入商業運行次月起15年內,統壹執行增值稅先征後返政策,分三個階段逐步降低返還比例。在各種增值稅退稅政策中,有壹種增值稅退稅政策的特例,對應的是銷售環節的消費稅。對生產石腦油和燃料油的企業銷售的石腦油和燃料油恢復征收消費稅。同時,對使用石腦油、燃料油生產乙烯、芳烴的企業購進的石腦油、燃料油,用於生產乙烯、芳烴化工產品的,暫按實際消耗量予以退稅。

3.增值稅先征後退是政府補貼嗎?

先征後返的增值稅,屬於政府補貼。原因是政府會按照先收後返的辦法把稅退給企業,即稅即退,相當於企業不花錢就從政府獲得了資產。政府補助是指企業從政府無償取得資產,但不包括政府作為企業所有者投入的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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