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規定,8個行業小規模納稅人自2009年3月1,2065438起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如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8號)第壹條規定,將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由住宿、鑒證咨詢、建築、工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擴大到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居民服務業、修理業和其他服務業。
上述八個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如有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可自願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自行開具。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第8號)第三條規定,本公告自19年3月起施行。
擴展數據
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已取得的不動產是否需要開具專冊?票,還得向當地稅務機關申請才能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擴大小規模納稅人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範圍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8號,2019)第壹條規定,試點納稅人銷售其取得的不動產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