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轉型,就是將中國的生產型增值稅轉為消費型增值稅,也稱作增值稅改革或增值稅轉型改革。在生產型增值稅稅制下,企業所購買的固定資產所包含的增值稅稅金,不允許稅前扣除;而如果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則意味著這部分稅金可以在稅前抵扣。世界上采用增值稅稅制的絕大多數市場經濟國家,實行的都是消費型增值稅。因為它有利於企業進行設備更新改造,因而頗受企業的歡迎。
轉型之後可以減輕企業的稅負,避免重復征稅的問題,鼓勵企業進行產品更新換代,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技術升級。
我國自2009年1月1日起,開始施行增值稅改革,具體法規請參見財稅[2008]170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若幹問題的通知》
未名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