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中,在涉及保障民警權利中,意見提出,要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機制,貫徹落實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於地方、略低於軍隊”的原則,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職業特點的工資待遇保障體系。
來源網址:/art/2015/2/16/art_19907_5399576.html
(標題:落實警察待遇高於地方低於軍隊 建工資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