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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性抑郁癥是否加重量刑?

法律解析: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刑為10%:(壹)詐騙集團首要分子或者嚴重詐騙犯罪中的主犯;(二)累犯或者在逃人員犯罪,造成嚴重危害的;(三)騙取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四)騙取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等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五)揮霍詐騙財物,致使詐騙財物無法返還的;(六)利用騙取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七)造成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八)被告人因詐騙罪被判處刑罰或者受到行政處罰的;(九)詐騙作案10次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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