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壹、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二、根據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工作規劃和湛江市經濟發展計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全市經濟稅源和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劃,編制、分配和分配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市中央稅、中央和地方* * *稅和海洋石油稅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及其他稅務憑證的管理。
五、負責本系統稅收執法的監督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復議和訴訟。
六、負責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管理。
七、負責稅務系統的會計和統計工作。
八、負責財務制度、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審計和政府采購工作。
九、負責系統組織、編制和人員管理。
十、負責本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和培訓管理。
十壹、負責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二、負責稅務信息系統的規劃和實施,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和管理。
十三、學習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四、承辦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