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港稅務局長負責組織和領導稅務工作,包括稅收征管、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收征收等方面的工作。張家港稅務局長負責組織和指導稅務稽查工作,對涉嫌違法的納稅人進行調查和處罰,並維護稅收法律的實施。張家港稅務局長參與稅收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根據國家和地方的稅收政策,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措施。因此張家港稅務局長權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