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有關規定(2006年):
1,資產的計稅基礎是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值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按照稅法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金額。
負債對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扣除的金額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
其實可以理解的計稅依據,根據會計賬面價值的概念。所謂稅務事實根據,“稅收的賬面價值。”的賬面價值會計,稅務賬面價值相比“按照稅法規定,會計方法計算的平衡。
例如,公司取得了壹定的固定資產,支付價格的1萬元,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五年固定資產折舊,準予扣除預計凈殘值為5%,並且不得作出減值撥備。妳,不管如何核算固定資產折舊,減值會計,稅務年度折舊= 100 *(1 - 5%)/ 5 = 19萬元,壹年後的賬面價值是固定資產稅等於100 - 19 = 81萬。如賬面值企業的會計,固定資產累計折舊30萬元,以及提供$ 50,000計提固定資產減值(占賬面價值)= 100 - 30 - 5 = 65萬。因此,固定資產可抵扣暫時性差異16萬元(81 -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