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障金,是指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當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和當地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繳納的殘疾人就業專項資金。
殘保金的繳納方式為:應繳納殘保金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在殘保金申請被批準後15個工作日內,到開戶銀行提款或從其他銀行現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