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卡發票不能報銷。
該發票屬預售卡發票,對企業來說跟收據壹樣,應作為預付款憑證核算,不得在所得稅前扣除,正常的企業都不會允許職工報銷此類發票。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以下簡稱“預售單位”)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應按預收賬款方法作相關帳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預售單位在發售加油卡或加油憑證時開具普通發票,如購油單位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待用戶憑卡或加油憑證加油後,根據加油卡或加油憑證回籠記錄,向購油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與預售單位結算油款時,接受加油卡或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根據實際結算的油款向預售單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加油卡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
第五條 加油站無論以何種結算方式(如收取現金、支票、匯票、加油憑證(簿)、加油卡等)收取售油款,均應征收增值稅。加油站銷售成品油必須按不同品種分別核算,準確計算應稅銷售額。加油站以收取加油憑證(簿)、加油卡方式銷售成品油,不得向用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內容參考?國家稅務局總局-購買加油卡時是否可以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