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關於印發《江蘇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自2021起,我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發放時間統壹調整為每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