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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繳銷後 那存根聯該怎麽處理 可不可以扔掉

1、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通用定額發票繳銷後, 那存根聯要保存5年,不可以扔掉。

2、發票管理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經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擅自銷毀發票存根聯以及發票登記簿屬於未按規定保管發票的行為。對此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非法所得,可以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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