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十四五規劃的起止時間為2021-2025年。
法律依據:《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關於“十四五”期間種子種源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為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支持引進和推廣良種,現將有關進口稅收政策通知如下:
壹、自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符合《進口種子種源免征增值稅商品清單》的進口種子種源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
二、《進口種子種源免征增值稅商品清單》由農業農村部會同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林草局另行制定印發,並根據農林業發展情況動態調整。
三、第壹批印發的《進口種子種源免征增值稅商品清單》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至該清單印發之日後30日內已征應免稅款,準予退還。申請退稅的進口單位,應當事先取得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十四五”期間種子種源進口稅收政策項下進口商品已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未抵扣情況表》(見附件),向海關申請辦理退還已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