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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增值稅有哪些額外成本?

各種費用、租金、補貼等。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買方收取的價款除外。包括手續費、補貼、基金、催收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裝費、包裝租金、儲備費、質量費、運輸及裝卸費、催收基金、預付資金及其他各種價外費用。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也規定了三種不包括價外費用的情形:

1,向買方收取的銷項稅。

2.委托加工消費稅的消費品繳納的消費稅。

3.同時符合以下規定的預付運費:壹是承運部門的運費發票開具給買方;第二,納稅人將發票轉交給買方。

擴展數據

消費稅價外費用是指手續費、補貼、基金、征收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支付利息、賠償金、征收基金、預付資金、包裝費、包裝費、儲備費、質量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費用。但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預付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買方;

2.納稅人將發票轉讓給買方。

二、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業性收費:

1,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的政府性基金,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部門批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有收到的錢都要上繳財政。

百度百科-額外費用

中國新聞網-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修訂後的消費稅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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