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飛,男,法學院刑法教研室主任,碩士研究生導師,上海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和犯罪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1992年獲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畢業於吉林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其博士學位論文為《行為犯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有:《修訂〈稅收征管法〉涉及的幾個法律問題》(《涉外稅務》2000年10月)、《我國危害稅收征管罪的現狀分析與對策》(《稅務與經濟》1999年5月)、《抗稅罪的認定》(《長白學刊》1999年5月)《偷稅罪定罪公正論》(《稅務與經濟》,2000年5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