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鄭州市大棚戶區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房票安置的適用範圍、獎勵和優惠政策等。如下:
《辦法》適用範圍為中心城區,即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鄭東新區、鄭州經開區、鄭州高新區。
獎勵和優惠政策: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安置補償權益按照房屋征收與補償相關規定計算後,由征收人給予安置補償權益金額8%的獎勵,作為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列入房票票面金額,同時以現金方式獎勵被征收人3個月的過渡費。
《鄭州市大棚戶區改造項目房票安置實施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明確,房票票面金額是被征收人房屋安置補償權益貨幣量化後的總金額,包括安置補償權益金額、房票安置政策性獎勵等。各分項金額明細應壹並載於票面。實施房票安置後,新征收項目原則上不再新建安置房。《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