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自2005年10、13起,原設在鄭州市各縣(市)、區的64個稅務所(又稱稅源管理科)集體改頭換面,更名為稅務分局,其中在鄭州市內城設立了40個稅務分局。據悉,鄭州市各縣(市)、區稅務局稅務所對執法權限有壹定限制。納稅人在辦理涉稅業務和證件時需要到縣(市)、區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延長了納稅時間。現在新成立的稅務分局可以直接為納稅人辦理壹些稅務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