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國家稅務總局
對國家因公***利益或城市規劃需要而收回單位和個人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並按照《中華人民***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標準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費,不征收營業稅
第二、為了實際征管中準確界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又出臺《國家稅務總局
納稅人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時,只要出具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無論支付征地補償費的資金來源是否為政府財政資金,該行為均屬於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按照《國家稅務總局
第三、《國家稅務總局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正式文件
包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門報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後由該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權文件。
政策性搬遷的相關稅收政策是怎樣的?讀完本文,相信大家對這個問題已經有了壹定的了解。而由於篇幅問題,本文不能壹壹解答大家心中的疑惑。大家如果對此還感興趣,可以在網上繼續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