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撥款如果屬於專項資金不需要納稅,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的規定進行處理;
2、如果不屬於專項資金應作為企業應稅收入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擴展資料
財政資金的分類: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並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實收資本或股本。
2、資金使用後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他應付款處理,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借款或其他應付款。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有計入補貼收入的,現全部計入當期營業外收入,借記銀行存款,貸記營業外收入。
百度百科-財政性資金
百度百科-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幹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