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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讓公司開票,沒有銷售怎麽辦

可以拿政府補貼證明到稅務部門開具發票。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普通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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