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級各部門出臺的優惠政策是有限的、短期的、不充分的:尤其是應對疫情出臺的各種政策,時限基本在三個月以內。但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對企業的影響大多超過3個月,強度有限。
2.支持各種中小企業的政策零散而不系統。比如稅務部門出臺的減稅降費政策,與金融部門解決融資難的政策幾乎沒有契合點。零敲碎打的措施很難達到整體效果。
3.壹些政策出臺後,沒有提出具體的實施方案:惠企政策沒有量化為具體措施和資金管理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