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的引入
契稅是指在房地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變更時,按照當事人簽訂的合同上的生產價格的壹定比例,向新業主的產權持有人征收的壹次性稅收。
契稅除了具有與其他稅種相同的性質和功能外,還有其自身的特點。契稅征收的目的是保護房地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契稅征收機關通過征稅,以政府的名義開具契證,作為合法的產權憑證,政府承擔著確保產權的責任。
因此,契稅具有收費性質,這是契稅區別於其他稅種的主要特征。納稅人是財產權的繼承者。房屋買賣、典當、贈與、交換時,可按轉讓時的變更價值向產權人壹次性征收契稅。契稅采用比例稅率,即當房屋產權發生變化時,可以按壹定比例的稅率向納稅人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