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美國派往中國的員工和中國派往美國的員工在美國被征收的部分,所以我覺得妳的情況應該差不多。
在美國工作的外國人在獲得收入時必須申報納稅。如果他們在短期內這樣做了,就通過1040nra申報,按照妳當年年中在美國的時間征收百分比。
而美國員工如果外派,享受兩種優惠補貼,9065438段+0國外稅收抵免或者965438段+01國外所得收入排除,所以雖然交了兩個國家的稅,也沒有太大損失。這是美國稅法。我沒有具體研究過中國稅法,大部分都是照著做的,所以相關政策應該也能在國際稅收法規中找到,但具體章節不太清楚。
另外,中國和美國有稅收協定(谷歌上有),很籠統,但是我記得第1條有居民的定義,妳可以根據那個來判斷兩國的稅收應該怎麽分配。
還有就是所有稅收待遇都是平等的,所以既然美國有外派補貼,中國也會有。
如果不清楚具體情況,可以問公司稅務部門,或者很多公司的外包顧問做expat/inpat稅務。他們應該很專業,會幫妳處理的。
希望這些有幫助。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