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銀行開立賬戶,應提交以下資料:
1.填寫加蓋公章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內機構外匯賬戶申請書》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省分行公司客戶集中對賬服務協議》。
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原件或民政部門核發的社團登記證或國家授權管理部門批準的文件原件,並留存復印件;
3.國家授權管理部門頒發的涉外經營許可證或外商投資企業外匯登記證原件,並留存復印件;保稅監管區域內的企業還應提供《保稅監管區域外匯登記證》原件並留存復印件;
4、國家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保留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件,保留復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原件,並保留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和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由授權代理人辦理);
6.印章;
7、加蓋賬戶持有人所在單位公章、國際收支申報單位基本信息(從銀行領取);
8.稅務登記證
9.銀行要求的其他資料。
以上內容供大家參考。請參考實際業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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