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對個人購買“福利彩票”、“體育彩票”免征個人所得稅問題規定如下:中獎收入壹次不超過654.38+0萬元的,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收入超過1000元的,按照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800元以下的有獎發票,免征個人意外收入所得稅。其他的都要全收。
所以妳的“超市抽獎1000張購物卡收了200塊所得稅”,需要按照20%的稅率征收意外個人所得稅。
超市作為中獎者,是法律規定的扣繳義務人,他必須扣除這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