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證明指的是可以作為證明納稅人具備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的憑據,經主管稅務機關核對後退還納稅人留存的《增值稅壹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就是納稅人證明。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