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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中日條約關於加稅免厘的規定有哪些改變?

中美、中日條約關於加稅免厘的規定有改變外,還新增如下壹些主要內容:兩個條約都規定相互保護版權;中美條約規定相互保護專利;奉天(今遼寧沈陽)、安東(今遼寧丹東)兩處“由中國自行開埠通商”。中日條約規定:中國應統壹度量權衡;開長沙為通商口岸;“如駐紮直隸(今河北)省之各國軍隊及各國〔保〕護〔使〕館軍隊壹律撤退後,中國當即在北京自開通商市場”;奉天及大東溝兩處“由中國自行開埠通商”,中國允許凡“能走內港之日本各項輪船”,無論大小,皆可照章在中國從事內港貿易。這壹條日本極為重視,由此打破只許“非出海式樣”的外輪行駛中國內港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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