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中山市地稅局發布《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契稅業務政策的通知》。通知顯示,自2月22日起,中山市即日起執行新的契稅政策:
(1)個人購買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家庭住房(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扣除1分後,契稅稅率為1%;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2)個人對90平方米及以下家庭購買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超過90平方米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據稅務咨詢電話12366的工作人員介紹,新契稅的執行以“申報”日期為準。只要在2月22日之後申報契稅,就可以按照新政策繳納契稅。
但是過了契稅繳納時間,產生了滯納金。目前由於制度問題,無法繳納契稅。具體支付時間尚未確定。據了解,逾期不繳納契稅的,每日按契稅征收額的5/1萬收取滯納金。是否會因系統問題收取滯納金,目前尚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