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應積極穩妥地處理聲譽事件,其中,對於重大聲譽事件,相關處置措施至少應包括:
(壹)重大聲譽事件或可能導致重大聲譽事件的行為和事件發生後,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制定應對措施。
(二)指定高級管理人員,成立專門小組,明確處置權限和職責。
(三)按照適時適度、公開透明、有序公開、有效管理的原則。
(4)實時關註輿情分析,動態調整應對方案。
(5)在重大聲譽事件發生後12小時內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告相關信息。
(六)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七)及時向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提交處置和評估報告。
銀行應對負面輿論的最佳方案
1.利用網絡輿情監測平臺制定危機管理方案。
通過輿情平臺,可以建立實時的全網輿情監測機制。壹旦網絡上出現與銀行相關的負面信息,輿情監測平臺可以立即檢測到,並通過微信、短信、郵件或客戶通知等方式向用戶發出危機預警。這壹次可以幫助銀行立即查明危機源頭,掌握事實,有效應對,有效防止輿情危機的發生,及時止損。
2.端正態度,積極調整。
在互聯網時代,當面對負面輿論時,即面對輿論或拒絕與媒體合作時,銀行需要避免采取強制措施。這樣只會適得其反,招致網友的抵制。對此,應根據輿情平臺監測到的輿情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