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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二手房交易新規

1.二手房買賣不需要提供公證書。

存量房買賣合同備案,當事人無需提供公證書;當事人可向任壹網簽點申請辦理存量房買賣相關工作,也可向各房地產交易中心大廳免費網簽點申請辦理,各網簽點不得強制當事人辦理公證或收取公證費。

2.二手房交易壹定要先核實。

2006年8月1,2065438日起,重慶主城五區及某國家級開發(度假)區範圍內的二手房交易申請,必須先核實房屋的真實性,再發布和辦理交易手續。驗證政策的出臺也將有助於減少中介市場的虛假房源和“樣板房”等違規行為。

(1)核對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號及房屋證書所載權利人是否與財產清單或財產檔案記載的信息壹致;

(2)核實房屋有無查封、異議登記等限制交易信息;

(3)核對房屋的位置、建築面積、規劃用途等基本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1。個人將購買不滿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與該住房購買價款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購買2年以上(含2年)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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