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購買首套及以上普通住房,稅率為0.5%。
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
法律依據:《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獨棟商品住房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成交單價低於主城區九區最近兩年新建商品住房平均成交建築面積3倍的房屋,稅率為0.5%;3倍(含)至4倍,稅率為1%;4次(含)以上的稅率為1.2%。
重慶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購買首套及以上普通住房,稅率為0.5%。
《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細則》第九條規定,個人住房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納稅建築面積×建築面積交易單價×稅率。
應稅建築面積是指納稅人應稅住房扣除免稅面積後的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