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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重慶市社會保險局關於辦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業務有關問題的操作意見》(渝社險發[2009]35號)文件精神,在我市城鎮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雇主,可從最早從事個體經營之月起補繳,但不得早於1993年3月。
壹、辦理需提供的資料:1、到社保局領取並填寫《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2、《居民身份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3、申請參保時仍從事個體經營且有效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4、補繳各年度從事個體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即提供壹年補繳壹年)。對不能提供原件材料的,應提供工商行政部門收取個體登記費(開業、變更)、行管費的發票、個體協會收取會費的發票、個體協會會員證、原始的完稅憑證、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繳納工商註冊登記費的發票等原始資料。
二、辦理程序:提供以上資料到社保局個人參保科辦理補繳手續,經過初審、復審和審核後,由本人領取已審核通過後的《重慶市個人參保人員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到社保局個人繳費窗口(郵局或銀行)去完善補繳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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