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八稽查局組建及全市稅務檢查機構職能、職責、管轄範圍調整的公告》第20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第二稽查局公告》,自2021年4月20日起全面廢止本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稅務局第二稽查局承擔國家稅務總局重慶稅務局上市大型企業的稅務檢查、稅務高風險事項應對和調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