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
百貨公司出售珠寶,零售價為3510元。如果客戶的舊首飾定價為1000元,差價為2510元,可以換成全新的首飾。本月以這種方式售出65,438+000件珠寶,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251000
材料-珠寶?100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珠寶?3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000
特別需要註意的是,回收的舊首飾不能計算進項稅。因為商店不是專門做廢舊物資的采購單位。更何況實際收到的2565438元+0,000元不應該記為零售價,因為那樣會少記銷售收入,偷逃增值稅。
擴展數據:
為方便企業填報,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以下方法:
(1)壹般納稅人企業也可以根據實際操作中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計算該指標,計算公式為: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進項稅額轉移-免抵減貨物退稅額)。同時需要註意的是,這壹指數的計算應包括可按需退貨的商品和服務的相應項目。
(2)實行簡易征收方式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可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的“簡易征收方式計算的應納稅額”填寫本指標。
(3)符合財稅部門規定減征某些產品稅款的壹般納稅人企業,在根據《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填報本指標時,也應扣除“應納稅所得額”。
(4)小規模納稅人企業可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填寫“本期實際應納稅額”。
百度百科-應交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