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城市規劃師是從事城市規劃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如果是首次初始註冊,由申請人向所在單位提出申請,填寫《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申請表》。申請人所在單位同意並蓋章,連同其他申請材料壹並提交至所在地省級註冊機構。
省級註冊管理機構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並在符合條件的人員註冊申請表(壹式兩份)上加蓋公章,報國家註冊管理機構。
註意事項:
註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全部四科考試(具有統考水平)者,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符合三科考試免試條件者(具有免試水平1),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科目。
如考生違紀,我中心將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人事考試專欄公布。請在成績公布前上網查詢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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