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行賬戶留下經營記錄(不管香港還是香港以外);
2、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系;
4、在香港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容許在香港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於香港的利潤(如在香港炒股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