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到稅務局註銷稅務登記證;自公司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持《註銷稅務登記證申請審批表》、《稅務登記證》正副本、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本年度匯算清繳報告、公司註銷報告等資料,到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通過後領取稅務註銷證明文件;
2、自行登報公示。公告的公示期至少45日;
3、到工商局註銷營業執照;準備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註銷通知單》、股東會或者有關機關確認的清算報告等相關資料,通過後領取工商局出具的《準予註銷登記通知書 》;
4、到開戶行註銷銀行賬戶;
5、到質監局註銷代碼證;
6、到登記的公安機關註銷公司印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八條 公司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