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被驗收單位支付的專家評審費屬於勞務報酬所得的範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檢出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減除費用:預扣預繳稅款時,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