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 增值稅納稅人應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為其他個人代開的特殊情況除外)。對於納稅人自己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票專用章也必須蓋在發票備註欄上。
法律依據:《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壹條 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註欄上,加蓋本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