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租入房屋及建築物的更新改造中發生的費用,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從費用發生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租賃期不足3年的,憑相關法律文件按實際租賃期攤銷。
壹般裝修費金額較大的,攤銷期限為五年,租期超過五年的,也按五年攤銷。壹般裝修費按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攤銷。如果裝修能使用5年,則按60個月攤銷。如果幾個月後能拿到發票,就按剩余時間攤銷。
裝修費的攤銷期限屬於租賃資產的裝修費,應當按照合同預定的租賃期限攤銷,其他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的情形,攤銷期限不得少於3年。
什麽是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企業已經支出,但攤銷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改良費、攤銷期超過1年的固定資產大修理費、股票發行費等。當期應負擔的貸款利息和租金不得作為長期待攤費用。
企業應當按照費用的種類設置相應的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並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按照費用項目披露其攤余價值、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長期待攤費用的核算包括經營租賃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的核算、固定資產大修理支出的核算、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改造支出的核算、攤銷期限超過壹年的其他待攤費用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