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5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調查時效的期限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法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結束之日起計算。要看具體情況。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稅,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如果是偷稅5年以上,處理方式是:超過追訴時效的,此時不予追訴。納稅人的扣繳義務人被稅務機關定性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先行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糾正違法偷稅行為,並處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得加收滯納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稅款和滯納金;在特殊情況下,征兵期限可以延長到五年。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滯納金或者騙稅,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