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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經濟開發區關於明確企業復工復產通行證辦理流程的通知

關於明確企業復工復產通行證辦理流程的通知

區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和企業:

為落實淄博市處置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領導小組第73號通知關於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後勤保障工作的要求,現將企業通行證辦理流程通知如下:

1.企業申請所有企業向區工業發展促進局提交《戰爭防疫通行證》申請表。企業要做好駕駛員和隨車人員的疫情檢測、篩查和貨物檢疫工作,嚴禁配送給不符合疫情防控措施的車輛和駕駛員。企業應真實、準確地填寫表格中的信息,並對信息的真實性承擔法律後果。如有不誠信行為,將記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

二是區工業發展促進局對區工業發展促進局提交的企業申請表進行審核,收集匯總,轉區交防組。

三、發證地區建設局收到轉讓申請表後,登記備案,發放通行證。復產復工企業要通過靈活多樣的方式,做好對企業負責人、企業員工和車輛駕乘人員的防疫和安全培訓,切實提高員工自我防護能力。

淄博經濟開發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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