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法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通知》(財稅[2007]80號)第壹條規定,企業持有至到期投資和貸款按照新會計準則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的利息收入,可以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對於采用實際利率法確認的與金融負債相關的利息支出,應當符合現行稅收法規規定的條件。未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部分,可以在計算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超過12個月並達到壹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