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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發票該不該拿到稅務局?

無效發票不應該送到稅務局。它們應單獨保存或與正確開具的發票附在壹起。

壹般納稅人開具發票當月發生銷售退回、開票錯誤,退回的發票和抵扣符合作廢條件的,作廢;如果簽發時發現錯誤,可以立即作廢。無效資格是指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退回發票的收款和扣款時間未超過賣方開具發票的當月;

2.賣家沒有抄稅,沒有記賬;

3.購買人未經認證或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未經認證”或“專用發票代碼和號碼未經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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