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第三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設置專用發票開具崗和稅收征收崗,並分別指定專人負責專用發票的開具和稅收征收工作。?
第五條本辦法所稱增值稅納稅人,是指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含個體戶)和其他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
第七條
增值稅納稅人申請代開專用發票時,應填寫《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納稅申報表》(格式見附件,以下簡稱申報表),連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到主管稅務機關的征收崗按照專用發票上註明的稅額全額申報納稅,同時繳納專用發票工本費。?
擴展數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壹條專用發票按照下列要求開具:
(壹)項目完整並與實際交易壹致;
(二)字跡清晰,不準壓線或出錯;
(三)發票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四)按照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開具。
買方有權拒絕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專用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