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持有法律職業職資格證書就可以從事律師。
法律職業證書考試擔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法律顧問、仲裁員(法律類)及政府部門中從事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的人員應當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通過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壹頒發相關證書,並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擴展資料: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壹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壹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公布。
A類:適用於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為客觀題180分以上主觀題108分以上的應試人員。
C類:適用於屬於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合格分數線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確需使用少數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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