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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司給員工買社保(開戶)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繳費單位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各類企業和個體經濟組織。從事生產經營的繳費單位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登記部門申請辦理社保費繳納登記,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登記部門申請辦理。

繳費人填寫稅務(社保繳納)登記表壹式兩份,提交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執業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1、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稅務登記和繳費登記不需要同時辦理),向地方稅務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繳納登記。地稅局審核後將單位社會保障號、登記通知、委托銀行繳納稅費協議(以下簡稱ETS協議)壹式三份發放給繳費人。繳費人持ETS協議和開戶證明到銀行,再持ETS協議壹式兩份和參保職工花名冊到地稅部門辦稅服務廳核實繳費項目,確定申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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