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連續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壹般納稅人登記。
納稅人分幾種
1、壹般納稅人是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屬於壹般納稅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超過80萬;
2、小規模納稅人是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在財政部規定的標準以下,會計核算不健全,不能準確提供稅務資料。屬於小規模納稅人的情形有工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50萬;商業企業的年銷售收入未超過80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壹條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