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池州市地方稅務局稽查局(副縣級建制)
負責貫徹執行稅務稽查規章制度,依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地方稅收稽查和違法案件舉報的受理、查處工作;組織”或配合有關部門打擊偷稅、抗稅、騙稅等涉稅案件;指導、協調地方稅務系統稽查工作。
2、池州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分局(科級建制)
負責重點稅源(含涉外稅源,下同)納稅申報、稅款和有關基金(費)集中征收以及催報催繳和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工作;負責稅收計劃、稅收會計、稅收統計以及收入分析等;負責稅務登記、認定管理、核定申報方式和發票管理;負責行政處罰審理決定及執行工作。負責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等。池州市地方稅務局征收管理分局內設綜合股、征管股(辦稅服務廳)、計會股3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