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銀行存款(紅字),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紅色)。
紅字沖正發票是指沖正原來的銷售項目,然後開具正確的發票重新入賬。紅沖是財務糾正錯誤開票或錯誤記賬的壹種方法。填寫與錯誤開票或記賬憑證內容相同的紅字(負數)全額開票,以抵消原錯誤。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規定,開票錯誤、銷售轉移、退貨和終止銷售都需要紅字發票。企業未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不能按規定抵扣銷項稅和營業稅。
紅字發票怎麽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七條發票開具後,需要開具銷售退貨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或者取得對方有效證明。
開具發票後,如果有銷售折扣,必須在收回原發票並標註“作廢”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者在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後開具紅字發票。如果原始發票為紅色,藍色發票金額正確,則藍色發票應正確開具給對方。